南京一承包商水庫電魚 漁政僅走過場

近日,江蘇廣電新聞中心的記者接到了觀眾投訴稱,在南京市六合區山湖水庫內,有老闆因承包期臨近,使用電捕魚,涉嫌違法,希望能夠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記者隨即來到現場,發現水庫內的非法電魚行為確實存在,但當地執法部門的執法態度卻讓人難以捉摸。

南京一承包商水庫電魚 漁政僅走過場

有人非法電魚 執法查處“躲貓貓”

知情人表示,最近半個月的觀察中,他發現,幾乎每天上午,南京市六合區山湖水庫內,都至少有幾艘漁船在用電捕魚,電魚的人都是水庫承包人僱傭來的。11月6日上午十一點多,在山湖水庫大堤上記者發現,一條漁船正沿着對面的岸邊行駛,船上工作人員頻繁將通着電的抄網放入水中,半個小時後,這艘漁船停靠到水庫碼頭,將船艙內的魚撈出來,裝到岸邊的汽車上。

南京一承包商水庫電魚 漁政僅走過場 第2張

電魚男子表示,他來自安徽明光,受僱於水庫的水面承包人在這裏捕魚,捕到的魚交給承包人。近期水面承包合同即將到期,他們就想盡辦法多捕魚,動用了各種電魚設備。在停靠在碼頭的船隻中,記者發現了不少電瓶和通着電線的抄網。據當地的一位知情人説,山湖水庫是六合區第二大水庫,已經有一百多年沒有乾涸過了,如此肆無忌憚地電捕魚可能會給水中的漁業資源帶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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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發現這些電魚設備仍然放置在碼頭,江蘇廣電新聞中心的記者立刻撥打了南京市六合區漁政執法部門的舉報電話,但直到下午一點多,也沒有見到執法人員的身影。再次撥打舉報電話時,執法人員這樣表示,他們之前一接到舉報電話就去了水庫現場,但是並麼有查到什麼電捕魚的工具。與此同時,記者當場就提出了質疑,記者表示一直在水庫停靠漁船的地方觀察,根本就沒有見到執法人員來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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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閃爍其詞 漁政執法“走過場”

下午三點多,南京市六合區漁政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終於來到現場。面對執法人員,水庫水面承包人:南京東然家庭農場公司負責人立刻表示,這些電魚的漁船隻是租用了他們的水面停船,水庫內沒有人電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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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出示此前拍攝的電魚畫面時,負責人又改口稱,水庫承包合同即將到期,他只是請這些人幫她捕魚。這位負責人還説,原本以為這些人是通過下籠子捕魚的,沒想到他們竟然使用了電捕魚。當記者表示,碼頭上的漁船和庫房還有不少電魚工具時,負責人趕緊解釋,聲稱把筐子裏的魚裝到運輸車上的時候,魚會活躍跳動;這個時候把魚電暈了,也就便於收拾了。

南京市六合區漁政大隊工作人員表示,就算是自己承包的水面,也是不允許在這裏電捕魚的!一旦通電以後,大魚小魚全部都上來了,這樣還會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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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漁業法》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沒收漁具。但在記者整個採訪過程中,當地漁政部門都沒有對這個家庭農場採取任何處理措施。

其實,在11月5日的時候,山湖水庫電捕魚的現象已經遭到了媒體單位的曝光,到了11月6日,仍然有非法電魚行為在這處水庫發生,11月7日記者舉報之後,當地漁政部門才到現場核查,而當記者提供相關證據、企業主承認電魚事實的情況下,漁政執法人員仍然無動於衷。這也不難理解,為什麼南京市六合區山湖水庫的承包企業敢於光天化日之下公開電魚、破壞湖區生態了。希望此事能夠引起當地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