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司機“幫忙”運7條魚被刑拘

據廣西新聞網消息,廣西一司機非法運輸了7條國家二級保護魚種,被刑拘!

時間經過

11月10日,廣西一名吳姓司機在高速路上,與他人發生刮碰。南寧交警支隊到現場處理。發現吳某神情緊張,多次想打電話藉故離開高速,民警見狀,便上車查看其運輸的貨物。發現車上並沒有吳某講的海蝦,只有一些混合放在一起的黃蜂魚等淡水魚類。

隨後,在吳某的手機中,發現了關於“運輸保護動物芝麻劍魚”的聊天記錄。在鐵證面前,吳某承認自己運輸的有“芝麻劍”。這些魚是他人在右江那桐水域捕獲的,自己只是“幫忙”運輸到南寧市大學東路。

據南寧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確認,吳某車上共有7尾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芝麻劍魚。當天,魚被移交漁政部門。日前,民警已將吳某刑事拘留,並繼續調查該案件。

廣西一司機“幫忙”運7條魚被刑拘

芝麻劍
又名斑鱯,也叫做魽魚、芝麻魽、白鬚魽,在廣東農村也有叫劍魚,鉗魚的。主要分佈於錢塘江、九龍江、韓江、珠江、元江等水系。和南亞地區的湄公河流域及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的內陸河流.一般常見個體為1-2公斤,個體大者也有5-10公斤,最大者可達15公斤。

芝麻劍魚,魚肉不但細嫩,而且魚肉裏面沒有細刺,營養價值豐富,當地人有食用的習俗。另外,芝麻劍魚卻與其它淡水魚不同,魚身不僅沒有魚腥味,反而還自帶一股芝麻的香味,故而得名。

由於芝麻劍在當地深受歡迎,其身價不菲,遭到大量的捕殺,這也是它躋身國家二級保護魚種的原因之一,就在今年二月被正式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過僅限於野生種羣,也就是説這魚是“新貴”。

廣西一司機“幫忙”運7條魚被刑拘 第2張

明知故換

從新聞來看,吳姓司機是知道這魚是“芝麻劍”,也是知道它是保護魚種的。同樣他也是知道運輸芝麻劍是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要不然,他也不會多次藉故下高速離開的。

個人認為:對於運輸保護魚類這種事情無外乎就兩種:1,和僱主有某些關係,比如:朋友,親戚等。2,利益的驅使。個人認為,第2種的可能性很大。當然了,合法的運輸不算之內。

從新聞報道上來看,吳某是明知故換的,估計最終的判罰不會輕的。

根據刑法第341條,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吳姓司機被抓,估計捕獲者和收購者也是難逃法網的。

石頭我在網上查了下,今年已經發生多起捕撈芝麻魚被抓的新聞了。

廣西一司機“幫忙”運7條魚被刑拘 第3張

廣西一司機“幫忙”運7條魚被刑拘 第4張

寫到最後:

因為芝麻劍魚今年剛被國家收錄為二級保護動物,估計有些人對於此類事情不是很清楚的,還未深入人心。再加上當地人有食用芝麻魚的習俗,發生了這件事情通報出去,估計也能起到一定的宣傳和警示的作用。

利益對於每個人來説確實重要,但是利益和違法摻合的話,利益就顯得很突兀了。違法就意味着冒險,既然冒險就存在着概率。俗話説: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呀!被抓一次就能頂冒險百次。所以,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還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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