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記得前幾天有人到我店裏來買錨魚設備,我店裏並沒有這些設備,而且連漁網我都沒有,因為我是為釣魚人服務的,同時我也好心勸他,錨魚是非法的。這個人還反駁我,憑什麼釣魚就沒事,錨魚就非法?不都是為了魚嗎,我們錨魚也是為了娛樂。

這不,明確的規定就來了,昨天就聽説四川射洪地區有人在河裏錨魚,被警方刑拘了,我看了圖片發現,他用的是可視錨魚設備,這種是更先進的錨魚裝備了。

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什麼是可視錨魚?簡單來説就是使用帶漁輪的設備,在前段有多個魚鈎和攝像頭,通過魚竿上面的顯示器來觀察水底情況,發現大魚經過時,用力抬杆拉動魚鈎,將魚掛住,這被稱為可視錨魚。

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第2張

這種錨魚方式對魚的傷害非常大,無論是被錨起來的魚,還是中途掙脱的魚,都會留下巨大創傷,生存概率極低,這點是被大多數釣魚人唾棄的方式,而且這種方式針對的都是大體型魚,對生態的破壞更大。這還是娛樂嗎?錨上來的魚血淋淋的,有什麼娛樂可言?這不就是披着娛樂的外衣做違法的事情嗎?

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第3張

不是有錨魚的人叫囂,憑什麼錨魚就違法嗎?我查了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在禁漁期、禁漁區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如果按照上述法規來看,那麼四川射洪的這個錨魚人,面臨的處罰可不輕。不過讓我不解的是,有不少人質疑,不就是錨魚嗎,可以禁止,但上升到刑法是否太重了?我認為一點都不重,已經有明確規定這是非法行為,那麼違反了就需要付出代價。錨魚有什麼樂趣我實在是想不通,我覺得除了有濃重的殺戮之心外,想不到別的原因了。

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第4張

同時我覺得除了打擊錨魚行為外,還要監管電商平台和生產廠家,從源頭上杜絕錨魚的設備,現在很多電商平台上公然出售錨魚設備,也有廠家在生產,那麼是否也是違法生產和銷售禁用設備呢?也應該處罰這些平台和廠家,讓謀求利潤的人付出慘重的代價。

抓了,可視錨魚被刑拘,不要用娛樂的名義做違法之事 第5張

最後我也呼籲釣魚人,使用倒刺魚鈎減少對魚的傷害,不在禁漁期、禁漁區內釣魚,善待魚類,不要隨意將魚拋在岸上,只拿走少量漁獲,將大多數魚放流水裏,以娛樂為主,做一個環保的釣魚人,畢竟我們現在不需要靠釣魚來果腹了,您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