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釣升級:公職人員免職,社會人員拘留

日前,安徽太湖縣花亭湖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花亭湖禁釣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到花亭湖組織或參與垂釣的,一律先免職;社會人員一律先立案,後拘留。

該通告在網絡上發佈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為保護水資源出台禁釣令,無可厚非,但對釣魚者一律免職或拘留,是否太過嚴厲?”有網友對禁釣通告合法性提出質疑,“垂釣犯了什麼法?”

太湖縣花亭湖風景區名勝管理處在接受人民網安徽頻道採訪時表示,此舉是為了保護花亭湖的水質,目前尚未正式實施。而法律專家表示,通告中提及的免職和立案拘留,沒有上位法依據,“這種處理方式是毫無根據,也講不通。”

禁釣升級:公職人員免職,社會人員拘留

“最嚴禁釣令”對垂釣者一律立案

花亭湖位於安徽省太湖縣境內,水域面積100平方公里,是太湖縣城區居民的飲用水源。

5月9日,安徽太湖縣花亭湖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花亭湖禁釣工作的通告》,通告的主要內容一共三條。

其中,國家工作人員到花亭湖組織或參與垂釣的,一律先免職,後調查處理,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社會人員到花亭湖垂釣的,一經查實,一律先立案,後拘留;帶頭串聯、組織、鼓動羣眾非訪或越級上訪的,幕後組織和煽動羣眾鬧事、抗法等造成嚴重後果的,一經查實,一律立案處理。

該通告一出,立刻引來眾多釣魚愛好者的關注。他們認為政府要把花亭湖的水環境整治好,令人欣喜。可是作為居民,在花亭湖釣魚即被立案、拘留,不得不讓人心存疑慮。

一位當地垂釣愛好者告訴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釣魚作為個人愛好,對水質危害並不大。“不是從事炸魚、電魚、毒魚、網魚等危害公共安全和損害漁業資源的行為,不屬於違法行為。”該垂釣愛好者質疑,“禁釣令”裏的免職、拘留、立案等處罰方式有悖法律,應該廢止。

禁釣升級:公職人員免職,社會人員拘留 第2張

迴應:初衷是為了保護水質但確實不妥

人民網安徽頻道瞭解到,該通告是以花亭湖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的名義對外公開,其內容由花亭湖風景區管理處提供,並由太湖縣政府審核通過。

“由於長期從事湖面養魚和垂釣行為,花亭湖水質一度接近飲用水標準的零界點。”太湖縣花亭湖風景區名勝管理處副主任殷向東坦言,為治理好花亭湖水質,其實早在2016年5月1日,太湖縣針對花亭湖垂釣行為就已出台了禁釣通告。

經過一年時間的治理,花亭湖水質迴歸二類飲用水標準。時值初夏,氣温回暖,花亭湖垂釣現象開始反彈,所以,在去年禁釣通告的基礎上,再次出台禁釣令。“禁釣的目的是保護水質,這次升級版的通告主要是為了再強調,在處罰上也較往年更嚴厲。”殷向東説,在此之前對垂釣的處罰基本停留在勸阻、沒收漁具等。他坦言,如果嚴格從法律層面來説,這次出台的禁釣令確實存在不妥。

針對通告明確做出的處罰,太湖縣法制辦主任餘明告訴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針對國家工作人員,先免職後處理,是依據花亭湖整治方案文件,具體視偷盜魚的數量來進行裁定。社會人員一經發現有垂釣行為,依照社會治安處罰法交由當地公安部門立案拘留處理。

“禁釣通告之所以這麼嚴厲,主要還是想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餘明説,目前,還處於宣傳階段,尚未實施。

禁釣升級:公職人員免職,社會人員拘留 第3張

專家:沒有上位法依據無權設定拘留

針對太湖縣出台的花亭湖禁釣通告,人民網安徽頻道聯繫到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鍾芳,在她看來,通告中提及的免職和立案拘留,沒有上位法依據,僅僅以通告來設定這種處理形式是毫無根據,也講不通。

鍾芳告訴記者,現在確實有地方通過地方性法規或地方規章的形式在特定水域禁止垂釣,但處罰方式一般都不會有拘留,因為無權設定拘留。

“免職不是一種行政處分,如果該則通告表達的意思是撤職,也是需要法定事由。”鍾芳稱,針對社會人員的拘留處罰,根據處罰法和立法法的規定,只能由法律設定,但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法律規定禁止垂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