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國三岔湖釣魚比賽

“通瑞杯”2010中國•簡陽三岔湖首屆釣魚

2010中國三岔湖釣魚比賽

釣魚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中共簡陽市委 簡陽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龍泉山灌區管理處 簡陽市文體局 四川裕豐投資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四川省釣魚協會 簡陽市釣魚協會

四、協作單位:

成都釣魚人釣具有限公司

五、比賽項目:

水庫團體賽(不限釣法)

六、比賽日期:

2010年10月28日—30日

七、比賽地點:

四川簡陽市三岔湖國際釣魚基地

八、參賽辦法:

邀請川西南各釣魚協會及大型企業(集團),每隊運動員3人,其中1人兼領隊。

九、競賽辦法與規則:

1、參賽隊臨場時參加釣位號的抽籤,釣位號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調換。

2、釣具及帳篷自備,竿長不限,每隊允許三支釣竿同時下水垂釣。

3、每支釣竿魚鈎數量不得超過6枚。鈎規格不限,拴法不限,但嚴禁使用連體鈎或錨鈎等非正常垂釣的魚鈎。釣魚比賽提倡使用無倒刺鈎。

4、釣餌自備,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不得交換餌料。不準使用毒餌及其他有害魚類生活、生存的添加物。

5、運動員的垂釣區域是釣位的正前方範圍,遠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鄰釣位中線,拋杆不得影響別組的選手。

6、選手進入賽區以後,非比賽時間嚴禁鈎、漂、餌入水。比賽開始信號發出後,即可打窩施釣,嚴禁使用打窩船等電子輔助設備打窩。

7、 選手應堅守自己釣位,比賽中不能進入水體垂釣。自覺維持賽場秩序,有事需離開釣位和歸位時,必須經本區裁判員認可。

8、比賽歷時48小時(2010年10月28日13時-10月30日13時),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裁判長法令為準。

9、比賽一律自釣、自取、自存。比賽中,每12小時記量登記一次,成績單一式兩份,本隊隊員和相鄰釣位的隊員簽字,方可生效,任何人無權更改。稱重後的魚獲由工作人員統一回收處理,非記量魚上岸後及時放回水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存放魚獲。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垂釣,未上岸的魚獲無效。魚護一律不得移動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員記錄成績。未計量前,包括零魚獲者在內的所有運動員不準提動魚護,簽名後方可離開釣位,否則視為違規行為。統計魚獲量時其它運動員不得圍觀。除烏龜、死魚外,其它所有魚獲均為有效魚,上層魚(花、白鮎)和底層魚(除花、白鮎外)分魚護存放,登記計量時上層魚和底層魚魚獲分別不得超出10條。

10、選手須品行端正,文明垂釣,不得有意傷害他人垂釣。如釣上大魚,魚越位應立即設法拉回,嚴禁選手越位,越位溜魚和抄魚,當次魚獲無效。

11、選手應熱愛自然,保護生態環境,愛護賽場設施和環境衞生,比賽中禁止喧譁,不得亂丟髒物。遵守賽場管理制度,尊重賽會組織人員的辛勤工作。

十、成績計算方法:
每隊以釣獲的十二尾最大的魚重量之和計算成績,其中六尾上層魚(花鮎、白鮎),六尾底層魚(除花鮎、白鮎外),如十二尾最大的魚重量之和相同,以第一次登記計量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則以第二次登記計量重者名次列前……,依此類推。

十一、錄取名次、獎勵辦法

獎金總額30萬(獎金為税後金額),獎勵前45名。

一等獎:1名,證書,獎金8萬元

二等獎:1名,證書,獎金6萬元

三等獎:1名,證書,獎金4萬元

四等獎:3名,證書,獎金1萬元(第4-6名)

五等獎:5名,證書,獎金0.4萬元(第7-11名)

六等獎:8名,證書,獎金0.3萬元(第12-19名)

七等獎:10名,證書,獎金0.2萬元(第20-29名)

八等獎:16名,證書,獎金0.1萬元(第30-45名)

十二、判罰條例

1、釣竿超過3支者取消參賽資格。

2、每支釣竿魚鈎超過6枚者取消參賽資格。

3、使用連體鈎或錨鈎等非正常垂釣的魚鈎取消參賽資格。

4、私自調換釣位籤號者取消參賽資格。

5、互相串魚、串護者取消參賽資格。

6、有意作弊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者取消參賽資格。

7、不服從判決,無理取鬧者,取消參賽資格。

8、非比賽時間有意使鈎、漂入水者(調漂),罰減魚獲1.5公斤。  

9、選手拋竿超出相鄰釣位中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減魚獲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參賽資格。

10、賽中在釣位上吸煙、使用手機、發聲計時器及其它電動輔助設備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減魚獲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參賽資格。
11、有意破壞環境、亂扔垃圾、大聲喧譁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減魚獲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參賽資格。

12、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再將魚獲入護者,除將該魚獲拿出外,罰減魚獲1.5公斤。

十三、仲裁委員會:

設仲裁委員會,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裁判員:裁判長和副裁判長有四川省釣魚協會選派,其餘裁判員由承辦單位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