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具行業誠信缺失亟待解決

宋代理學家朱熹認為:“誠者,真實無妄之謂。”肯定“誠”是一種真實不欺的美德,要求人們修德做事,必須效法天道,做到真實可信。説真話,做實事,反對虛偽。“誠”,是儒家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我們立身處世,當以誠信為本,經濟社會的市場準則更應如此。

漁具行業誠信缺失亟待解決

不過市場主體的趨利性導致了某些非誠信行為的盛行,在釣具市場之中並不少見。這些行為大大降低了市場交易的誠信度,破壞了市場的經濟次序。4月中旬,一位相識多年的河南釣具店主打來電話,痛斥一件非常窩心、傷腦筋的事情,並希望能夠告知解決的方法。事情不是什麼新奇聞,在今年2月天津春季展會上,他在一家小工廠訂了貨,現場付款,展會回去後發貨。結果苦等一個月貨品還沒收到,剛開始打電話去催,廠家説貨品正在準備,會盡快安排發貨。可是一等又是半個月,後來對方乾脆電話都不接了,貨物和錢款便都沒有了音訊。

這不是第一次聽説行業從業者遭遇這樣的境遇,這樣欺騙的案例在釣具交易中並不少見。對於這類行為有兩個分析,其一工廠本身就是騙子,以定貨為幌子,套取定金之後便玩消失。還有一種情況,作坊式的小企業因為產能不足,在展會期間大量接單,而產能不足以滿足訂單需求,根本無法按時交貨,之後為了一己之私,破罐子破摔不退款。下次展會,換個名字重新參展。

接到這位商家電話後,通信之餘,更是不知道如何給對方提供解決方案。在以往的案例中,有商家自認倒黴,然後作罷。前兩年有一大批發商遭遇此類騙局,金額較大,商家在多方配合下,找上門前,費勁心思將此騙子抓獲,但也只是個別列子,更多的人只是順其自然,期待下次展會遇到,當面解決,然而這種希望近乎渺茫。

由此想到一個問題,誠信經營在釣具行業中的現狀到底如何?

除了利用展會平台定貨後消失這樣的騙局之外,其實在釣具行業中還有很多地方存在誠信缺失的情況,商家在控訴廠家不講信用,置商家利益不顧的同時,廠家也在為商家合作過程中的種種不講誠信行為而氣氛,在為各自利益考慮的過程中,廠家和商家合作直接雙方都有存在違背誠信經營的地方。而商家面對釣魚人時,誠信經營更是尤為重要的一個準則,但是實際經營過程中,在遭遇競爭壓力、經營風險的時候,經營者下意識選擇了對自己更為有利的經營方式,虛報價格、以次充好,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種種行為都將誠信經營拋在了腦後。

在和釣魚人打交道的過程中,商家有時覺得背上不講信用的名聲很冤枉,產品是廠家生產的,釣魚人使用的,出了問題,商家不處理好就成為商家的不講信用,而對於出問題的產品,問題到底出在哪個環節?是誰在説假話,是誰不講信用?其實,並不一定有人在説假話,只是缺少一個統一的標準規範,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場看問題,所得出的結論可能就會有很大的差別,所以一個統一而規範的行業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明確各方的職責,出現問題就有了一個多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不會因為相互推諉而指責對方不講信用。

除了依靠規則外,很多時候憑藉信任是構建交易的基礎。對於靠信任交易的市場環境而言,誠信缺失帶來的後果很嚴重,人之失信,害在幾人,社會無信,人人自危。釣具市場的信任缺失,對釣具行業發展帶來的危害是深遠而巨大的。